校内各单位:
2012-2013学年度考核及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度考核
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在编的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具体注意事项:
1.考核年度为2012年9月——2013年7月;
2.被考核者应做好本年度自我小结,所在部门应在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被考核者工作实际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考核成绩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部门人员总数的10%,不足10人的,考核优秀人员不超过1人;
3.参加考核人员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表》(附件一),各部门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附件二);处级及以上干部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处级干部履职情况考核表》(附件三)。
4.凡因公派或学校安排出国学习、进修不在岗的,均由部门代为填写个人考核表,注明出、回国时间、事由,说明情况。如无违法违纪事项,年度考核视为合格,由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5.以下情况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无考核成绩。个人考核表由部门代为填写,注明以下不参加考核事由,并由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1)旷工累计3个工作日至9个工作日人员;
(2)事假累计20个工作日人员及其以上人员;
(3)连续病假3个月及其以上或全年累计病、事假60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人员;
(4)个人申请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请各单位在2013年7月10日前将《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表》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报人事处。
在2013年7月10日前将《北京外国语大学处级干部履职情况考核表》报组织部。
二、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职务岗位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外国语大学职务岗位津贴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外国语大学岗位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现将教学科研人员的《教学任务及社会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规定,结合2012—2013学年度考核,认真组织考核本部门本学年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并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以下表格一并报人事处:
教学科研人员的《教学任务及社会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附件四);
专职科研人员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学科建设与社会服务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五);
非教学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附件六);
单位将汇总情况填写《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七)。
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职务岗位职责实施细则(试行)》,教学科研岗及专职科研岗人员的科研任务按照三年为周期进行考核,考核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职务岗位职责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的其他各部门,应按《细则》的要求,组织考核。《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由本部门保存,《岗位职责与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组织部、人事处
2013年6月18日
附件:2013年度考核及岗位职责与任务审核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