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HOME > 通知公告NOTICES > 正文

关于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的通知

2018-01-1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留学网发布的《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2018年与我校相关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

申报身份

选派类别

申报时间

注意事项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教师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1月5日-15日网上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请提前联系外方院校,申报时必须上传邀请函

2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研一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月20日-4月5日网上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生;高级研究学者

3月20日-4月5日网上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非通用语种和区域问题研究教师及学生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3月20-30日网上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5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本科生

本科插班生

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教师

访问学者、博士后

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0日-2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7

有关国家互换项目

教师及学生

每年上半年申报时比较集中,个别国家时间不定,具体可关注国家留学网

需提交对外联系材料,详细说明请关注国家留学网通知。

8

国外合作项目(如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教师及学生

请参考具体项目通知,根据相应规定施行。

我校在职教师和本科生出国留学项目的主管部门为人事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主管部门为研究生院;国际组织实习相关项目的主管部门为就业创业中心。项目申报时请按照各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

我校教师及本科生申请人需注意事项:

  1. 具体项目要求及介绍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进行了解。并请仔细阅读《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

  2. 教师申请人申报前需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公派出国审批表》并经过学校审批;院系负责统一向人事处推荐本科生申请人。院系每年需提交下一年度公派出国计划和本年度公派出国总结,提交时间约为每年11月份,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 为了保证网上申报材料顺利审核,请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各项目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2天完成网上申请,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材料。

  4. 项目申报需要提供相关外语能力证明(可参考各项目具体条件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5),除个别互换项目外,其他项目均需在申报时提供邀请函,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准备。

  5. 我校公派出国的全体师生派出前必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组织的出国人员行前培训。行前培训每年约6月份左右举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6. 现拟定于2018年春学期开学后举行2018年度公派出国说明会,欢迎广大师生参加,具体时间安排敬请留意通知。

  7. 教师和本科生公派出国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手续流程见附件2、 3、4,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下载保存并仔细查阅。教师及本科生申请中涉及的常用表格及相关文件通知可到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等查看。

人事处联系人:付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88816286/6209

邮箱:bwgpcg@bfsu.edu.cn

地址:东院行政楼人事处317办公室

附件1: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

附件3: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公派出国手续办理流程

附件4:教师办理公派出国寄回国校内手续流程

人事处

2018年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本科生及教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