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HOME > 办事指南GUIDE > 正文

教师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条件和程序

2006-06-01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是我校教师上岗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教师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取得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每年组织两次岗前培训,时间分别是每年的上半年班、下半年班;报名时间分别是每年的5月底6月初、11月底12月初两次,具体请登录http://gaoshi.cnu.edu.cn,先在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经过培训考试,取得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联系电话:68900570,联系人:高老师。

2、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博士毕业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免试)。普通话考试由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组织,大约每月一次。联系电话:68902814,68903324。

3、教师在取得以上两个合格证书后,即可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每年申请一次:秋季的10月。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务必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务必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办理证书用);

(7)体检表。

上一条:教师办理公派出国(三个月及以上)流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