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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师办理公派出国及回国校内手续流程

2018-02-26  


  1. 个人申请,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推荐审批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交院系(部、所、中心)批准,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2. 申请人将上述审批表、外方邀请信及其他出国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审核,人事处及主管校领导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批后,由师资科备案并通知本人是否获批。

  3.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需要在指定之间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所有网申材料纸质版提交人事处师资科。同时,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至bwgpcg@bfsu.edu.cn(500字以内,具体要求参考留基委申报网);

  4. 申请人在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留学基金委录取文件,包括录取通知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5. 申请人按照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要求,办理各项派出手续;

  6. 确定出国日期后,申请人到师资科做“出国人员情况登记”并与学校签订《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一份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7. 申请人出国前,应要求所在单位于每月20日及时填好《人员变动通知单》上交人事处劳资科,作为工资变动重要依据;

  8. 申请人回国后一周内到师资科报到,填写“回国人员情况登记表”,提交《回国证明》复印件,并要求所在单位于每月20日前及时填好《人员变动通知单》上交人事处劳资科;

  9. 派出身份为访问学者,回国后须进行考核,填写公派回国鉴定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考核要求依据《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进一步支持教师开展境外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的实施办法》执行。

备注: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渠道派出人员,1-9项内容顺序完成,其他渠道派出人员完成除3、4、5项以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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